镜湖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镜湖区隶属于安徽省芜湖市,地处东经118°20’6″–118°29’37″,北纬31°8’51”–31°23’25″之间,总面积121平方公里。全区由中心城区和荆方地区两部分组成。其中,中心城区位于长江东岸,青弋江北岸,东起海南渡社区边界经神山路–鸠江北路与鸠江区比邻,西至长江芜湖段,南至青弋江与弋江区相望,北至港一路,临鸠江区。荆方地区位于青弋江南岸,东起青弋江与芜湖县相邻,南隔荆山河与南陵县相邻,西至荆山河与芜湖县相望,北至青弋江与鸠江区相邻。镜湖区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,主要气候特点:四季分明、气候温和、雨量丰沛、梅雨显著、光照充足、无霜期长。2005年9月13日,国务院批准调整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:撤销芜湖市新芜区、镜湖区,设立新的芜湖市镜湖区。将原新芜区、镜湖区的行政区域和鸠江区的荆山街道以及湾里镇的广福、莲塘2个社区划归镜湖区管辖。镜湖区人民政府驻北京东路。